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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华为3Com新商务政策简介
浏览:3597次 发布日期:2016-01-12

  跨入2006年度以来,华为3Com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总代新的商务政策,与先前的商务政策相比,这些新政策的操作方法和流程有了显著的变化,下面着重介绍新的条码政策及项目订单监控政策。

  一、关于条码政策:

  华为3Com新的条码政策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将以渠道条码系统作为总代业绩、返点核算的基础数据。这一规定与先前的政策相比,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点:先前对总代业绩核算的基础数据是CHIP数据,而对条码并不要求做到一一对应,现在,我司所有的出入库条码必须与华三条码系统提供的条码一一对应;第二点:先前不需每周提交条码周报,只需每周提交上一周的出货的CHIP数据即可,现在每周必须向华为3Com提交条码周报。

  与CHIP不同的是,条码具有唯一性,即每件货物的条码都是唯一的,两件不同的货物的条码不可能相同,同一型号的产品的条码也不可能相同,因此对我司相应的商务操作流程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这些更高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对货物出入库时条码扫描的要求更高了,所有出入库的货物都必须进行条码扫描,而且不能多扫、不能漏扫,更不能错扫。只有这样才能完整、准确地采集到所有的条码。

  第二,对出货的要求更加严格,对于项目的货物,只能用于项目销售,对于分销库存的货物,只能用于分销销售以及SMB单和分销产品订单等规定类型的出货。

  第三,对退货的要求和控制将更加严格,所有退回货物的退货条码必须与出库条码完全一致,否则,坚决不允许退货。

  二、关于项目监控政策:

  除了新的条码政策,华为3Com还出台了新的项目监控政策,新政策规定:对华为3Com下发给我司的所有项目订单,我司必须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回复是否接单,如不接单,须说明不接单的理由;如接单,则必须在接下来的三个工作日内签订购销合同,五个工作日内下单采购,并且在货物备好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工作。与先前的政策相比,变化也是显著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对于是否接单的反馈要求更加严格,不管是否接单,都必须在两个工作日邮件正式回复,超过两个工作日不反馈的,视为接此单,后果由我司承担。

  第二,对销售合同签订的期限有了明确的规定,即在订单通知下发后三日内必须与二代签订销售合同,这样就对销售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销售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客户协定好相关合同的付款及交货条款,对于异常情况,也必须在更短的时间内反馈和处理。

  第三,对于下单采购的期限也进行了硬性规定,即只要是确定已下单的项目,则必须在订单通知下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华为3Com下单采购,对于逾期不下单采购的,我司将会受到处罚。因此,对办事处不按规定时间向总部采购组提交采购申请的,总部采购组将直接向华为3Com下单采购,而相应的办事处则会受到处罚。

  第四,货物备好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提货,这也对销售人员有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已提货或即将提货的项目,销售人员必须尽快与客户沟通好出货时间、地点、到货方式等,以便在货物提回后尽快办理货物出库手续。

  这些新的商务政策的变化,直接关系到我司平时的商务操作流程的更新,同时与公司的利益也是密切相关的,而且也会间接地影响到二代的业绩和返点等,在这里介绍给大家,希望大家了解。